省市政策||廣東省中國“互聯網+”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獎勵政策
為進一步完善創新人才培養機制,激勵、鼓勵高職學生開展科技創新、提高職業技能,對符合我省普通專升本招生報考相關規定,獲得中國國際“互聯網+”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高教主賽道、青年紅色筑夢之旅、職教賽道)(以下簡稱“互聯網+”大賽)、教育部主辦的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以下簡稱職業院校大賽)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主辦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技能大賽(以下簡稱職業技能大賽)獎項的考生,可在其普通專升本招生文化課省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分值投檔,具體規定如下:
(一)獲得“互聯網+”大賽國賽金獎或銀獎(團隊)、職業院校大賽或職業技能大賽國賽一等獎的高職(專科)學生,可在其普通專升本招生文化課省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15分投檔,由高校擇優錄取。
(二)獲得“互聯網+”大賽國賽銅獎或省賽金獎(團隊)、職業院校大賽或職業技能大賽國賽二等獎的高職(專科)學生,可在其普通專升本招生文化課省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10分投檔,由高校擇優錄取。
(三)獲得“互聯網+”大賽省賽銀獎或銅獎(團隊)、職業院校大賽或職業技能大賽國賽三等獎的高職(專科)學生,可在其普通專升本招生文化課省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5分投檔,由高校擇優錄取。
具體激勵措施:
廣東省教育廳關于印發《廣東省中國互聯網+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激勵措施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