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管理辦法||廣東工商職業學院鼓勵學生創業幫扶制度
為了更好地激發我院學生的創新創業熱情,幫扶學生的創業實踐,使更多的學生成功創業,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 彈性學制政策
1、學生進行創新創業實踐,已經確定項目,項目準備工作已經就緒(如資金到位、場地落實并簽訂場地租用合同、辦理工商登記和稅務登記)。由學生提出書面申請,允許休學創業。
2、申請休學創業的學生(或創業團隊),獲得學院批準后,通過各種途徑學習完成教學計劃規定的課程,參加考核(包括考試和考查)并成績合格,準予同本屆其他學生同時畢業。
第二條 學分轉換政策
1、以自主創業或團隊創業的形式進行創新創業教育實踐,只要實踐時間達到教學計劃規定的創新創業教育課程教學時數要求的,可獲得相應的創新創業教育學分。
2、自主創業或參與團隊創業的學生,如果創辦的企業正式營業(已辦理有關證照、正在經營的)可獲得8個學分轉換。
3、自主創業或參加團隊創業的學生如果創辦的企業營運后,一年創稅利5萬元的除了獲得8學分的轉換外,還可獲得3學分的轉換,依此類推每增加5萬元的稅利收入均可獲得轉換學分3學分,每個學生最高的轉換學分不超過30學分。
4、自主創業或參加團隊創業的學生,其專業學習取得的學分與創業轉換的學分總和已達教學計劃規定的畢業學分,如無其他違法違紀行為,沒有受到處分的準予按時畢業。
第三條 創業指導幫扶政策
1、自主創業或團隊創業,可根據需要提出申請,可獲得創業過程和企業經營的全程免費指導。
2、自主創業或團隊創業,可根據需要提出申請,可獲得政務代理幫扶免費服務。
第四條 創業經濟幫扶政策
1、自主創業或創業團隊,如果創業項目落戶本校內基地,提出申請學院可根據項目的投資規模給以一定的資金幫助。
2、自主創業或創業團隊,如果創業項目落戶本校內基地,提出申請學院可根據項目經營的需要,分別提供30平方米、50平方米、80平方米、100平方米的經營或辦公場地,并免收一年的租金。
3、自主創業或創業團隊所創辦的企業,如果能接納本院其他學生進行創業實踐,只要接納人數在10人以上,實踐時間達1個月以上,可獲得學院一次性經濟補貼人民幣5000元。
4、自主創業或創業團隊所創辦的企業,如果企業需要向銀行貸款,學院可協助辦理貸款手續。
廣東工商職業學院
創新創業領導小組
2015年10月28日